11月6日19時55分,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南馬中隊民警在巡邏時發(fā)現(xiàn),路中間隔離護欄、兩根防撞桿、一個爆閃燈被損毀。經勘查,民警判斷是被汽車撞擊所致。
經縝密偵查,民警很快鎖定了肇事嫌疑車輛和駕駛人方某,并將方某抓獲。方某交代,當晚他和朋友一起吃晚飯時喝了酒,聚餐結束后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。途中,方某因酒勁上頭,車輛失控撞壞路中間的隔離設施。方某駕車逃離了現(xiàn)場,還拍下自己車輛被撞壞的視頻,發(fā)到微信朋友圈炫耀。
經抽血化驗,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73毫克/100毫升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。民警經進一步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2020年7月,方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警方查獲,其駕駛證已被吊銷。目前,方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,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(朱曉偉)
編輯:莫亞奇